- 护法
- 拼音: hu4 fa3解释:1. 佛家指护持佛法的人。2. 随侍于佛教或道教主神旁边的人, 负有守卫的责任。 西游记·第十六回: “众人悚惧, 才认得三藏是种神僧, 行者是尊护法。 ”3. 拥护国法。 如: “护法之役”。4. 保护。 豆棚闲话·第六则: “又请了几个废弃的乡宦, 假高尚的孝廉, 告老打罢的朋友, 从边护法。 ”5. 人名。 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的大师。 约生于六世纪中叶。 曾任印度那烂陀寺的住持。 其唯识学说继承陈那大师的传统, 但在认识论上则主张有见分、 相分、 自证分和证自证分, 佛教史上称为“四分家”。 着有广百论释、 成唯识宝生论等传世。[反] 毁法
Словарь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го Тайваньского языка - Гоюй (Мандарин). 2013.